2016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烟民〔2016〕12号),后续又下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民〔2016〕89号)等通知,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经县市区摸底统计残疾人数量及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相关规定,本年度市级对栖霞市、长岛县等县市区给予补助,年内共补助县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82.7万元(分配金额见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健全完善和提标扩面,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附件1:烟台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制度及申请指南
附件2:烟民[2016]89号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3: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附件4:烟财社指【2016】57号关于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附件5:资金分配表